首页 > 百科知识 > 正文

陕西省法院院长(陕西省法院)

来源:百科知识2023-04-24 04:39:39
导读 您好,今天蔡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陕西省法院院长,陕西省法院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案件受理费分别按

您好,今天蔡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陕西省法院院长,陕西省法院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 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1.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2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 3.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4.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5.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6.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7.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8.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;9.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纳; 10.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2、(二)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 1.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

3、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4、 2.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。

5、涉及损害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6、 3.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
7、 (三)知识产权民事案件,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;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。

8、 (四)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。

9、 (五)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 1.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; 2.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。

10、 (六)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,异议不成立的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
11、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 (一)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,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,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,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、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,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 1.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。

12、 2.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;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1%交纳。

13、 3.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,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,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
14、 (二)申请保全措施的,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,每件交纳30元;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15、但是,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。

16、 (三)依法申请支付令的,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/3交纳。

17、 (四)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,每件交纳100元。

18、 (五)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,每件交纳400元。

19、 (六)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,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,但是,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
20、 (七)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 1.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,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; 2.申请海事强制令的,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; 3.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,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; 4.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,每件交纳1000元; 5.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,每件交纳1000元。

21、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,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
22、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
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。

关键词:
版权声明: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,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,多谢。

猜你喜欢

最新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