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,法律对儿童的定义通常与义务教育阶段相对应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,儿童被定义为6周岁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具体来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规定,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;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,可以推迟到七周岁。这一规定意味着儿童从6岁开始进入小学阶段,直到18岁前都属于受教育的年龄段。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则进一步强调了对这一年龄段人群的权益保护,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权、健康权和发展权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某些特定情况下,如早产儿或身体原因导致发育迟缓的情况,实际入学年龄可能会有所调整。此外,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政策的变化,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进行适时修订。因此,对于具体的年龄界定,建议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文本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。总的来说,6-18岁是中国法律框架下普遍认可的“儿童”年龄段,这一时期被视为人生中重要的成长和学习阶段,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与保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