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京条约》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、法国、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,其签订日期分别为:中英《北京条约》于10月24日签订;中法《北京条约》于10月25日签订;中俄《北京条约》于10月25日签订。
该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:清政府承认《天津条约》继续有效;准许英、法招募华工出国;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;增加开放天津为商埠;对英、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;并允许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。而中俄《北京条约》除确认了中俄《瑷珲条约》外,还划定了中俄东段边界,割占中国乌苏里江以东40余万平方公里的领土,以及将原定边界划在额尔古纳河以东、黑龙江以北的地区的界线改为以黑龙江、乌苏里江为界,把这两条大河划归俄国,同时将库页岛完全划归俄国。
《北京条约》作为不平等条约之一,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,使中国丧失了大量的领土和权益,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,也进一步激化了列强与中国人民之间的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