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 今天芳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财税201614号公告,2024年财税2016年12号文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《财政...
今天芳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财税201614号公告,2024年财税2016年12号文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12号 ): 一、将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,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。
2、 根据上述规定,此项政策仅适用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,所以,财税[2016]12号不包括一般纳税人。
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