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成龙,字北溟,号于山,山西永宁州(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)人。他是清朝康熙年间著名的清官,因其清廉正直而广受赞誉。于成龙在官场上的起点并不高,但凭借其卓越的政绩和高尚的人格魅力,最终官至二品。
于成龙初入仕途时,仅为知县。他上任后,便以其清廉公正赢得了百姓的爱戴。在其任内,他不仅惩治了当地的贪腐官员,还帮助百姓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,如兴修水利、减免赋税等。由于他的政绩突出,很快便被提拔为知府,官阶为四品。此后,他又先后担任过按察使、布政使等要职,官阶也逐渐升至三品。
康熙二十年(1681年),于成龙被任命为直隶巡抚,成为封疆大吏之一,此时他的官阶已升至二品。在此期间,他继续推行其清廉公正的施政理念,为当地百姓谋福利,进一步巩固了其在民间的地位。尽管他的一生都在为官场斗争中度过,但他始终坚守自己的信念,以民为本,以廉为荣,成为了后世敬仰的清官典范。
综上所述,于成龙最终官至二品,这不仅是对他个人能力的认可,更是对其一生清廉从政的高度评价。他的事迹至今仍被人们传颂,成为中国历史上不可多得的清官代表。